鉴于近期很多考生咨询,关于2020年之前取得的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有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中第十七条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证书效用等同。各地执行的有关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对应关系,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请参考执行。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001/t20200117_355799.html?keywords=